共用排污管道堵塞“频发” 谁该担责?
https://news.hlgnet.com 2011-10-14 来源:回龙观时讯
回龙观资讯中心
本报记者 靳丹
“我们这栋楼共用一条排污管道,最近管道被堵,疏通费不应由我一家出,物业称这是属于房屋内设施,不属于他们管,我每次的疏通费找谁?”近日,家住风雅园二区的孙女士向记者反映她最近遇到的“难题”。
住户:遭遇堵塞“频发”“很受伤”
“我们这栋楼建成十年了,据我所知,当初在建楼时每栋楼各个单元楼上楼下共用一条排污管道,时间长了,小区地下管道总发生堵塞排污不畅。我家在2楼,1楼用的是单独下水道,所以每次都是堵到我这。”孙女士告诉记者,上年她自己出钱找了人来疏通管道,可是今年又被堵住了。她找到物业公司,希望由物业承担费用,但是物业认为这不属于他们的责任。孙女士无奈之下,找到了居委会,希望居委会能帮忙让同楼道的住户均摊费用。
居委会、物业:登门协调“很不易”
记者询问了风雅园物业工作人员,他表示下水管道堵塞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我们可以负责去维修,但是费用不是我们承担,还是应该住户去分摊。”
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样的事情我们遇到过很多次了,接到反映后,试图通过协调的方式解决,有的住户愿意分摊,可是有的住户要么不开门,要么称下水堵塞与他们无关,拒绝配合我们的工作,我们也只能想办法尽量解决,他们不配合我们也没有办法。”
据一位住户介绍,之所以经常发生管道被堵的情况,还是因为小区时间长管道破旧造成的,如果能更换一批就不会那么“频发”了。
司法所:共用物住户需共同承担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回龙观司法所副所长柏家学,他告诉记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同使用同一污水主管道排放生活污水,应合理、谨慎地管理、使用物业公共设施,共同维护管道的畅通。排污管道的堵塞,与共同使用人使用不当存在因果关系。所以孙女士的这笔费用,全体共用人如无法定免责事由均应对此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