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 李川
本报讯 (记者李川 通讯员靳丹)公共排污管道堵塞后,业主不愿单独承担维修费引出争议。司法所工作人员解释称,排污管道属公共设施,维修费用应由物业承担。居委会表示将出面协调。
近日,家住风雅园二区的孙女士反映称,她所居住的这栋楼所有住户共用一条排污管道。她居住在二楼,去年因管道堵塞,孙女士自己出钱找工人来疏通,不料今年又堵了,她找到物业要求维修,但物业方面表示,下水管道堵塞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可以负责去维修,但是费用应该由住户分摊。
据了解,由于小区已经建成10年,许多楼都发生过类似的问题,但是,一提到分担维修费,许多业主都反对。为了避免麻烦,许多业主选择了自行维修。
对此,回龙观司法所副所长柏家学表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同使用同一污水主管道排放生活污水,应合理、谨慎地管理、使用物业公共设施,共同维护管道的畅通。但一旦发生排污管道堵塞的情况,疏通费用应由物业承担。
居委会则表示,针对此事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积极去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