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火锅反被“涮” 索赔有条件
https://news.hlgnet.com 2011-12-09 来源:回龙观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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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萌萌)12月2日,谢女士一行4人前往位于同城街边的一家火锅店吃饭,不料服务员端来的鸳鸯火锅汤竟倒在了她身上,被烫伤的谢女士要求店家赔偿损毁衣物,但店家却提出:要赔衣服必须拿购衣小票。
12月2日中午,谢女士在位于同城街边的某火锅店吃饭时,遇到了让她郁闷的一件事,服务员端着热腾腾的锅走到她跟前时,锅里的汤却不小心洒了她一身。不仅饭没吃好,反而被烫伤,高档的衣服还“破了相”。
“还好穿了秋裤,但是右大腿还被烫红了一大片,上身倒没事,可是衣服都湿透了。”谢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后,谢女士觉得服务员打工不容易,且腿只是轻微烫伤就不再追究,但是损毁衣服要求店家赔偿。看到谢女士态度友善,火锅店的相关负责人答应了她的条件,还表示愿意带谢女士去医院检查。
可是,事情并没有如此简单,谢女士告诉店内负责人,外套和裤子自己已经干洗,可上身穿的价值3000元左右的淡紫色羊毛衫被烫坏了没法干洗。然而,店家怎么都不相信毛衣值这么多钱,以为谢女士以此“敲诈”。可当店家询问了羊毛衫的品牌,去商家一咨询,毛衫售价为3680元,店家觉得,服务员一个月工资扣下来也不够这件羊毛衫的价格。12月4日下午,谢女士再次与该店协商。“我们能做的只有要么干洗衣服,要么你提供小票按价赔偿。”该店一负责人告诉石女士。可石女士当时买羊毛衫并没保留小票,在她看来,谁买完东西也不一定都会留着小票,且衣服的牌子,在哪买的,包括商场的销售记录都可以查。谢女士觉得,店家一定要小票的态度,不是协商解决问题的态度。
记者5日下午前去该火锅店内询问,可该店值班经理称公司负责人不在,并表示会让负责人与记者取得联系。可截至记者发稿,并没有任何火锅店内的相关人员与记者联系。
就此事,我地区某律师事务所徐律师说:“商家的过失造成顾客受伤、衣服受损,商家应该赔偿。店家的做法不是很合理的,因为小票不是唯一可以证明价值的凭证,可以去商店询问价格、查看销售记录,核实衣服价格。我觉得,店家可以和谢女士心平气和地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