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京报 记者:张太凌
本报讯 (记者 张太凌)近日,朝阳区现代城一公司的总经理何先生向朝阳警方报案称,自己价值10余万元的摄像器材出租后,现在器材连同租用它们的客户却“失踪”了。
朝阳警方表示,已接到何先生报案,警方正在了解情况。
出租者未收押金未签协议
何先生介绍,今年1月8日,一位自称姓任的男子打来电话,说想租用一批器材用两天,并约定每天租金300元。1月9日晚8时,“任先生”带着员工陆先生来到公司,“对方验完机器后直接就拿走了”,因为器材都比较贵重,他认为索要几千块钱押金意义也不大,也没想到和对方签个协议,但留下了对方的二代身份证,并拍下了对方一段17秒的视频资料。
视频中,“任先生”留着长发和小胡子,满面笑容。
何先生称,对方离开后,他发现“任先生”留下的身份证上的照片,和视频中本人不一样。“当时打电话过去询问,对方说自己身体发福造成的。”
次日上午9时,何先生给“任先生”打电话联系,对方电话却关机。
据了解,何先生出租的器材包括索尼高清摄像机一台、原装电池、存储卡、三角架及麦克风等,价值估计在10万元以上。
“伙计”与“老板”相识仅一天
1月10日中午,陪同“任先生”租器材的陆先生找到何先生,索要自己抵押的身份证。
陆先生对记者说,他是一名影视动漫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曾在网上发了简历求职。“任先生”给他打了电话说,“他是做视频的,让我跟他做,每天给200元钱。”陆先生说,1月9日中午,他见到老板“任先生”。当晚,老板用他的身份证,带着他到何先生公司租器材。离开后,老板给了他200元,让他去找老板的一位朋友借设备。因联系不到这位朋友,他再联系老板时,老板手机关机。
昨日,何先生接到昌平警方电话,得知自己“失踪”器材中的三角架,被遗弃于回龙观一带,器材上贴着公司标签使警方确定归属。
朝阳警方昨天证实,已接到何先生摄像器材丢失的报案,正在了解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