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情人节” 消费陷阱多
https://news.hlgnet.com 2012-02-20 来源:回龙观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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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庄超 刘萌萌
随着“情人节”来袭,大街上除了鲜花、巧克力热卖外,餐饮商家的促销广告也是铺天盖地。但在“情人节”期间,因购买的用餐礼券、打折卡无法正常使用等引发消费纠纷投诉不在少数。
团购用餐券遭遇忽悠
“明明是情人节团购餐,为什么不让用团购券?”家住龙博苑的陆女士遇到了一件窝火的事。在情人节当天,她团购了位于西大街一西餐店餐券却不能使用,可不止陆女士一个人遇到此事。
14日晚,记者在陆女士所说的西餐店门口等候的一个小时内,有4位顾客提出自己购买了团购券,但商家表示今天团购券不能使用,可其中3人依然选择在此消费。“买的时候没细看,以为情人节套餐券说的就是2月14日,不过反正难得一次,花就花了。”其中一位带女友来的赵先生说。
对于团购券不能使用的问题,该西餐店店员表示,在团购网站上已经标注“情人节当天团购券不可使用”的字样。陆女士表示很无奈,“后来我看了一下,网页上确实有标注,但是那字也太小了,一般人是不会注意到的。这摆明了是商家打着节日优惠的幌子忽悠消费者,下次一定要看清标注。”
商家借机欺诈未遂
2月14日情人节,居民李先生在我地区一餐饮店吃饭,被索高价,经过理论,店家将差额退还消费者。
据李先生介绍:“情人节当日,我想上网团购回龙观一餐饮券,可发现,上面备注说不能在情人节使用,就和家人直接去吃,刚到店内就有许多人在排队等号。当排到时,工作人员表示当日为情人节,两位消费者应缴纳136元。”“餐饮店吧台后面挂着他们的价格表,上面清楚地写到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中午 原价58元/位,VIP48元/位,周五晚上/周六日全天/法定假日原价68元/位,VIP56/位。”李先生补充道。“情人节也不是法定假日,今天也不是周五晚上或是周六日。你们凭什么要收68元/位?再加上我有VIP卡,不是56元/位吗?”李先生随即与工作人员进行理论,最后工作人员按照56元/位,收取李先生用餐费。李先生表示:“其实不是在乎那钱,而在乎的是诚信和明码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