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社区论坛| 集采地带| 观网亲子| 服务中心| 交易市场| 生活指南| 社区地图| 回龙相册| 原创基地| 登录网站  用户注册
   回龙观社区网 > 回龙观资讯中心 > 观外资讯 > 正文 资讯搜索:

建设部部长:不允许高收入者购买经济适用房

https://news.hlgnet.com  2003-09-02     回龙观资讯中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 03:10 新华网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说,有的城市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审查把关不严,部分高收入者购买了经济适用房,个别人甚至以投资获利为目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他强调,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不允许高收入者购买。

  汪光焘在1日召开的全国房地产工作会议上说,有的城市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重建设、轻管理,对建设标准缺乏有效控制,致使户型偏大,甚至出现大户型、超大户型经济适用
住房;有的城市优惠政策不落实,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优势未能充分发挥。

  汪光焘指出,国务院近日下发的有关通知,突出了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性和保障性,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定性为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建设标准控制在中小套型;提出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具体收入线标准和范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就落实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明确了集资合作建房的建设标准、参加对象和优惠政策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执行。

  汪光焘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严格控制和明确界定收入线标准和购买对象,加强对集资建设项目的审核,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制定并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编辑:chuckliu
收藏此页】 【 】 【打印】 【关闭】  
 百度联盟广告   
 回龙观商家促销信息  发布信息>> 
 生活指南竞价排名 
 
Copyright@hlgnet.com All RightReserved.
回龙观社区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