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袁国礼)记者昨天从昌平检察院获悉,昌平一家“休闲足道”店被指控组织未满18周岁的少女卖淫,而引诱这些少女卖淫的竟是其中一名女孩的男友。两名犯罪嫌疑人近日被批捕。
据了解,去年5月份,张某等人于昌平回龙观租了一套房屋经营“休闲足道”足疗店,张某负责收钱管理、做饭打扫、帮助望风等协助组织卖淫。今年3月2日,警方根据举报,将正在店内嫖娼的一名男子抓获,并在店中起获赃款8100元,避孕套十余个。
从事卖淫的小红、小玲姐妹俩均未满18周岁,另一卖淫女小青也只有19岁。小红称,自己与姐姐小玲此前在福建从事正规足疗。后来,姐姐的男友于某说他有朋友在北京开足疗店,从事卖淫活动很挣钱,她们便跟随于某来京卖淫。店里的项目有足疗、小保健和大保健(即卖淫),管吃管住,每次卖淫由其提供避孕套,并在门外把风,事后把钱交给张某,月底五五分成。
近日,张某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于某因涉嫌引诱卖淫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于某通过利诱的手段引诱自己女友及其妹妹卖淫,其行为涉嫌引诱卖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