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告业主侵权 天鸿索赔1元
https://news.hlgnet.com 200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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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文学
因认为业主高先生悬挂“天鸿欺诈”字样的条幅损害了自己的名誉权,北京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高某告上法庭,索赔1元人民币。昨天,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由于此条幅挂在东润枫景售楼处对面,开发商北京天鸿公司认为高先生悬挂的标语不符合事实,致使其开发的楼盘销售量下降,严重侵害了其名誉权。
这一诉讼最初是由东润枫景旁边的两座北京电台的发射塔电磁辐射超标污染引起的。天鸿认为该小区东侧的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的两座发射塔致使小区受到中波辐射,和天鸿没有关系。
高先生认为,条幅是东润枫景小区的业主及维权委员会决定并悬挂的,他本人无权也无义务拆除该条幅。另外,天鸿在业主购房前后没说明小区存在电磁辐射,且称该发射塔为“民航废弃的导航塔,没有污染问题”。但事实上,该辐射已造成小区内部分住户不同程度的身体不适,所以条幅所称“天鸿欺诈”符合事实,不构成侵权。高先生还拿出了同样在发射塔附近的三元集团的职工的工资条,上面有“电磁30.0”的字样,他们经调查得知这笔钱是给三元的员工作为辐射补偿的。
昨天,由于天鸿方面没有证据证明己方的损失在哪里,法院宣布择日再审。
《京华时报》(2003年9月26日第A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