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晚报
曾因诈骗罪多次受到刑事处罚 不思悔改继续行骗
本报讯(通讯员吕山山王红)谎称跟住建委领导很熟,可以买到便宜房,女子张某靠着这样的谎言狂骗300多万,被骗事主中还包括她的同居男友。
记者上午获悉,张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了解,张某曾在1986年、2007年、2009年因诈骗多次受到刑事处罚。
2009年12月份,一次偶然的机会张某认识了在清河开棋牌室的李某。后两人关系升温,从2010年6月开始,两人便同居在一起。
2011年6月,张某对李某说她认识昌平区住建委的某领导,可以买到便宜房。后来李某就将该消息告诉了他的妹妹、姐姐和同学钱某。
李某的妹妹、姐姐和同学钱某得知后,分别委托张某购买房屋。
此后,张某分别谎称在昌平区回龙观等地三处均有房子可买,并带李某的妹妹和姐姐先后去看过房子。
在此期间,李某的妹妹、姐姐和同学钱某通过多种方式向张某分别支付了巨额的购房款,李某则通过开具伪造的购房发票和税票、编造房子为内部房没有购房合同等理由掩盖自己的骗局。
2011年11月,钱某让李某和张某带他及家人去看房,结果发现并没有他的房屋,自此开始追要房款。
而李某的妹妹和姐姐直到2012年3月到物业查看,才发现业主登记上根本没有他们的名字,方知受骗,遂向警方报案。
经查,张某还以购买门脸房为由从李某处骗取20万元。张某骗取当事人共计30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