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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狗 从我做起

https://news.hlgnet.com  2012-06-29   来源:回龙观时讯    回龙观资讯中心  
本报实习记者  段净娜
  近日,家住风雅园三区的肖先生向记者反映,小区内狗患严重,狗粪、狗叫等问题,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了不少问题。
  肖先生说,家里养的一只小狗给他带来了不少麻烦。“小区里另一条狗跟我们家的小狗淘淘结下了仇,见面就掐。”前两年,小区里的一条狗没拴,咬了肖先生一口,后来肖先生牵着淘淘遛弯儿时,淘淘咬了那条伤害主人的小狗,还咬了小狗的主人。这几天,两只狗又见面了,双方又没逃脱被咬伤的悲剧。“又花钱又受气的,多双方都不好。我觉得,出门遛狗应该拴好,并有人照看。”
  狗粪也是小区里的一大问题。“狗叫声扰民先不说,狗屎到处都是,不但影响小区形象,还影响我们出行。前几天去买菜,刚刚提醒我老婆小心脚下,儿子就踩了一脚。”居民蒋先生很是恼怒地说。居民肖先生说,他在小区里捡了七八年的狗粪,后来发现自己的行为并没有带动其他养狗的居民注意卫生,“大家更加不管不顾了”。
  龙城花园居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向居民发放了卫生纸、塑料袋、小铲子倡导大家注意环境卫生。记者了解发现,虽然各个社区居委会都做了工作,但自觉清理狗粪的却不多。甚至有人认为,狗粪不清没关系,“还免费献给公共绿地做了肥料呢!”
  记者走访还发现,不少人养大型犬。“带着孩子在小区里散步,小孩儿一见到大狗就怕得不行。”北店嘉园的管女士反映,傍晚小区内遛狗的人很多,其中不乏大型犬。小区里、马路上,经常有人带着大型犬出没。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给予相应处罚;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携犬人对犬在户外排泄粪便不立即清除,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罚款;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第十七条规定,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商业街区、公园、公共绿地、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等公共场所;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如违反规定,则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给予相应处罚。
  “希望广大居民养狗满足自己需求的同时,更要注意社会公德。其实都不是大事儿,也不是难事儿,只要每个人都做好自己该做的,社区一定会更美好,也会更和谐。”北店嘉园物业经理说,对于养狗的问题,他们没有权利采取强制性措施,只能呼吁广大居民提升自身素质,从自身做起,爱护环境、爱护小区。
【编辑:回龙观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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