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能源分户采暖再获补贴 每人80到470元
https://news.hlgnet.com 200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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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报网讯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财政局获悉,对于那些通过燃气、燃油等方式自采暖的本市职工家庭,将从今年11月1日起得到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职工补贴:每名职工每个采暖季除了获得470元的基本补贴外,还将获得80元到470元不等的附加补贴。
该通知规定,凡家住本市且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职工,其住宅经职工所在单位核定符合房改政策规定、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取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的,凭核对证明发给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补贴分为两部分:基本补贴:每个采暖季每名职工470元;附加补贴:分为五档,按照住房面积从80元到470元不等。
通知还对三种情况作出界定:职工采用集中供暖的住房建筑面积达不到标准而新增住房,且符合职工自采暖补贴范围界定条件的,可以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领取不足面积的取暖补贴;采用集中供暖的住房建筑面积超过标准,同时另有住房符合职工自采暖补贴范围界定条件的,只能选择集中供暖或职工自采暖补贴中的一种方式;拥有采用煤炉取暖的住房,同时另有住房符合职工自采暖补贴范围界定条件的,只能选择职工冬季取暖补贴(即“煤火费”补贴)或职工自采暖补贴中的一种方式。